钢结构施工安全各项要求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发表时间:2019-11-01

钢结构施工安全各项要求



钢结构施工一般分为:高空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这几项主要的形式,具体安全要求如下:


高空作业一般要求: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高空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进使用。

攀登和悬空作业职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雨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冷和防冻措施。丸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空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空作业。狂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题目,立即修理完善。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攀登作业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也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柱、梁和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的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做出规定,攀登的用具在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梯脚底部应垫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钢结构件及网架构件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染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设钢管脚手架。在钢屋架上下弦登高操纵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大型构件前也应塔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纵职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纵平台。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纵职员进进。悬空作业职员,必须戴好安全带。


交叉作业:

结构安装过程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纵,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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